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举措》,围绕创新资源集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优化等方面,推出20条具体措施,旨在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此举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一体化迈入实质性落地阶段,为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注入强劲动能。
聚焦协同创新,打通资源流通“堵点”
此次出台的举措明确,将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机制,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重点领域,由三省一市共同设立联合攻关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同时,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现“一网通办、跨域预约”,避免重复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在人才流动方面,举措提出要破除户籍、社保、职称评定等行政壁垒,推行“长三角科技创新人才绿卡”制度,允许高端人才在区域内自由执业、跨区域兼职兼薪,并享受同等人才政策待遇。此外,将共建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体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构建“四级”创新梯队,强化区域分工协作
根据规划,长三角将构建“上海为龙头、苏浙皖为支撑、城市群为主体、园区为节点”的四级创新空间格局。上海重点发挥原始创新策源功能,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江苏聚焦先进制造与材料科学;浙江突出数字经济与互联网创新;安徽则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攻量子信息、核能等领域。各地将避免同质化竞争,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创新链。
举措还特别鼓励跨区域“飞地”科技合作。例如,支持上海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江苏、浙江、安徽设立技术转移分中心,或与当地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同时,推动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各地设立分中心,形成“研发在沪、转化在周边”的协同模式。
金融与政策协同,营造一流创新生态
资金是科技创新的“血液”。举措提出,将共同设立长三角科创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硬科技项目。同时,探索跨区域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银行开展异地科创企业贷款。在政策层面,三省一市将对标国际规则,统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执行口径,减少企业跨区域运营的制度成本。
此外,长三角还将共建“科创大脑”数字化平台,实现科技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成果登记等全流程线上协同。定期发布长三角科技创新指数和产业技术需求清单,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创新提供数据支撑。
专家解读:从“物理聚合”迈向“化学反应”
复旦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张某某表示,此次举措的最大亮点在于从“物理聚合”转向“化学反应”——不是简单地将各地的创新要素相加,而是通过制度创新打破行政边界,让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真正自由流动起来。他举例说,“人才绿卡”制度若能落地,将极大激发科研人员的跨区域合作意愿。
安徽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长三角科创中心建设绝非一家之事,安徽作为后发地区,将主动承接沪苏浙的产业转移和成果辐射,同时发挥自身在基础研究领域的特色优势,实现“借梯登高”。
展望:打造全球创新版图重要一极
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目前拥有全国约1/4的研发经费投入、1/3的有效发明专利、1/2的两院院士,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6万家。根据目标,到2025年,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将初步建成,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涌现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
可以预见,随着此次20条举措的细化和落实,长三角必将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先机,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长三角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