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省缴存人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在省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这一新政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减轻职工家庭居住成本负担,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新政要点:每年一次,家庭名下省内自住房均可覆盖
根据官方披露的政策细则,此次提取政策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海南省名下拥有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该套住房的物业费。提取额度方面,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物业费总额,且设有上限标准(具体上限由各市县公积金管理局根据当地物业费水平核定)。申请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物业费发票或收据等有效凭证,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不限制房屋套数,但针对多套住房的家庭,缴存人可选择其中一套进行提取,且提取后该房屋当年不可再次申请。此外,若缴存人同时租赁住房,仍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提取与租房提取不冲突,二者可独立申请。
政策初衷: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惠民利民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物业费提取政策,是落实国家“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住房市场化程度提高,物业费已成为城镇家庭刚性支出之一。根据调研,海南部分小区物业费标准逐年上调,对于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每年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物业费增加了不小的经济压力。允许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能够“激活”账户沉淀资金,将公积金从单纯的购房、租房支持拓展至住房持有环节的全链条保障。
从数据上看,截至2024年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超过600亿元,但提取率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年轻缴存群体因暂无购房计划,账户资金利用率偏低。新政实施后,预计将有数十万家庭直接受益,既缓解了短期资金压力,也增强了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
申请流程:线上线下融合,材料简化便民
为确保政策顺利落地,海南省公积金管理系统同步升级了“海易办”APP、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申请人只需登录个人账户,填写物业信息并上传产权证、缴费凭证照片,系统即可自动核验房屋信息与缴存数据。审核通过后,资金将于3个工作日内转入申请人绑定的银行卡。对于不熟悉线上操作的老年人群体,各市县公积金服务大厅也开设了“物业费提取专窗”,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确保物业费发票真实有效。若出现伪造凭证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依法追回资金,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取消其未来3年内提取及贷款资格。
专家解读:政策释放积极信号,但需警惕长期可持续性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磊分析认为,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地方公积金制度从“重购轻租”向“购租持并重”转型的趋势。将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实质上是将公积金的使用场景延伸至住房全生命周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缴存人的获得感。不过他也指出,物业管理费属于长期持续支出,若提取规模快速增长,可能对公积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压力。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根据资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提取上限。
另一位房地产行业观察人士表示,该政策短期将利好海南本地物业公司,因为居民提取公积金后缴费能力提升,有助于提高物业费收缴率。长期来看,或可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市民反响:多数表示欢迎,期待进一步优化
在海口工作的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每年物业费近4000元,“以前公积金只能用来买房或还房贷,现在连物业费也能提,相当于多了一笔‘年终补贴’,很实在。”三亚的退休职工刘阿姨则关注到“每年一次”的限制,她希望未来能实现按月提取,以匹配物业费按季缴纳的实际情况。
截至发稿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已发布详细的操作指引,各市县公积金经办机构正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新政实施首日即可正常受理。预计每年1月至3月将迎来物业费提取的高峰期,相关部门建议市民错峰办理。
海南此次将公积金与物业费“接轨”,既是制度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如何让公积金制度更加灵活、更贴近民生需求,仍是未来改革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