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多部门联合部署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未来五年深化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部署2025—2030年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这是继“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后,我国再次对循环经济作出的中长期顶层设计,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从“初步建立”迈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
明确目标:资源产出率提高20%以上
《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资源产出率较2025年提高20%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5亿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40%,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升。
“未来五年是碳达峰的关键期,也是循环经济破局成势的窗口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时表示,循环经济将通过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约束,降低碳排放强度,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
聚焦六大重点领域,推动全链条转型
《意见》明确,未来五年将重点围绕工业、农业、建筑、生活、再生资源、重点产品等六大领域,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
在工业领域,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国家级园区全部完成改造,省级园区改造率达到80%。重点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探索“零废工厂”模式。
在农业领域,推进秸秆、畜禽粪污、农膜等废弃物全量利用,建设100个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县。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到2030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在建筑领域,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40%。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在生活领域,完善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到2030年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到2030年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比例达到20%。
在再生资源领域,建设一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重点提升废钢、废塑料、废纸、废旧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水平。到2030年,废钢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废塑料回收利用率达到40%。
在重点产品领域,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铅酸蓄电池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管理机制。
强化政策支撑:健全法规标准与市场化机制
为确保目标落地,《意见》从法规标准、财政金融、科技创新等方面提出一揽子措施。
在法规标准方面,加快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完善绿色标准标识体系,建立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
在财税金融方面,中央财政设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示范项目给予奖补。研究将再生资源产品纳入增值税即征即退目录,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同时,探索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
在科技创新方面,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突破废塑料化学回收、高端再生材料制备等关键技术。到2030年,力争在10个以上领域实现技术国际领先。
多方合力,构建全社会参与格局
专家指出,循环经济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意见》特别强调,要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循环经济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同时,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引导公众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旧物回收。
“循环经济不是简单的废物回收,而是系统性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表示,未来五年,随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和技术持续突破,循环经济有望成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这幅循环经济发展的蓝图正在徐徐展开。从工厂到田野,从城市到乡村,一场深刻的资源利用革命正在加速推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