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就《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标志着我国微短剧行业从野蛮生长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近年来,微短剧以其节奏快、反转多、制作成本低、传播效率高等特点,迅速成为数字内容产业的现象级赛道。据相关统计,2023年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已接近400亿元,用户规模突破5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内容同质化严重、价值导向偏差、诱导付费、版权纠纷频发等问题,部分作品甚至出现“炫富拜金”“低俗擦边”等不良倾向,对社会风气和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潜在危害。

此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是针对上述突出问题,从内容导向、创作生产、平台责任、市场秩序、监管机制等多个维度提出系统性规范要求。核心要点包括:

强化内容导向管理。 明确微短剧创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微短剧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禁止内容,并强调对历史虚无主义、炫富享乐、畸形审美等不良倾向的治理。

实施分类备案审核制度。 根据微短剧的投资规模、题材类型、传播渠道等因素,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重点网络微短剧(如投资额较高、头部平台定制等)仍按原规定进行备案和内容审核;其他微短剧由播出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内容自审并报备。同时,要求制作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建立“白名单”与“黑名单”制度。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明确网络视听平台对微短剧的审核、推荐、分级、用户权益保护等负有直接责任。平台应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机制,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模式,严格限制诱导消费、自动续费等违规行为。对于“小程序”类微短剧的跳转、支付环节,要求平台加强技术管控和内容审核联动。

规范收益分配与版权保护。 鼓励优质内容创作,推动建立合理的分账、打赏、广告等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创作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盗版、侵权剪辑等行为,要求平台建立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

建立常态化监管与退出机制。 明确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包括下架、警告、罚款、限制从业等。建立微短剧内容监测和评估体系,对问题频发的制作机构或平台实施重点监管。

多位行业专家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副教授王琳指出:“微短剧已从‘草根’走向‘主流’,但若继续无序发展,不仅会消耗用户信任,更可能触碰监管红线。征求意见稿在‘放管服’之间寻求平衡,既保留了微短剧的创作活力,又划清了底线。”

某头部微短剧制作公司负责人坦言,短期内行业可能面临“阵痛”,部分打擦边球或靠博眼球盈利的中小团队将被迫出局。但长期看,规范化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头部机构、优质创作者和精品内容脱颖而出,有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多位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组织内部学习研究征求意见稿,将积极配合完善平台审核机制和内容生态治理,推动微短剧从“量”向“质”转变。

目前,征求意见稿已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全文公布,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于规定日期前提交反馈意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管理办法》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后正式落地,我国微短剧行业有望迎来“精品化、规范化、可持续化”的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