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清理规章文件 69件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被修改或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作出重要决定,对《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57号)等69件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此举标志着发展改革领域法规制度“瘦身健体”迈出坚实一步。
聚焦「以工代赈」等核心规章调整
记者注意到,此次清理工作中,最受关注的是对《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修改。作为指导全国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部门规章,该办法自2023年施行以来,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据悉,本次修改将重点围绕优化赈济方式、简化项目实施流程以及强化后续资产管护等环节进行制度性完善,旨在适应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形势要求。
全面清理,精准施策
除上述办法外,本次集中清理还涉及能源、价格、投资管理、招标投标等多个领域的数十件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清理工作坚持「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的原则,对那些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发展实际严重脱节、已被新规定替代或已无存续必要的制度文件,坚决予以修改或废止。特别是针对一些设置不合理市场准入条件、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以及不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条款,进行了重点清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从公开信息来看,此次修改或废止的69件文件,多数为上世纪九十年代至本世纪初制定。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提高,部分规章中存在的审批环节繁琐、监管职责不清、处罚标准模糊等问题日益凸显,增加了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改废释并举」要求的具体实践。通过废除一批「过时」的红头文件,修改一批「滞后」的条款细节,不仅能够有效增强政策的协同性和时效性,更能向社会释放出政府自我革命、主动作为的鲜明信号,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纵深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大规模清理规章文件,不仅是简单的「加减法」,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助推器」。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其规章政策的走向具有风向标意义。此次清理工作完成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健全法规规章动态清理长效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据悉,相关修改和废止的决定将陆续在中国政府网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以便社会各界知晓。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让改革红利切实惠及基层民生和广大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