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遭遇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出现汛情险情,防汛形势严峻。就在社会各界全力以赴开展防汛救灾工作之际,个别网民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竟编造传播“水库溃坝”“特大洪水”等虚假汛情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防汛救灾大局。对此,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有力维护了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
据警方通报,今年6月以来,已有三起典型案例被查处。6月中旬,南方某市网民王某为吸引粉丝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暴雨视频,并配文“某某水库已经溃坝,下游群众紧急转移”,引发当地居民恐慌,大量群众向相关部门求证,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防汛工作。经核实,该水库运行平稳,并未出现任何险情。最终,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无独有偶,7月初,一网民李某在微信群内发布信息称“某地已出现特大洪水,死亡人数可能超过百人”,并声称自己“有内部消息”。该信息迅速在多个微信群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李某承认其信息完全是自己“编的”,目的是觉得“好玩”,想看看大家反应如何。最终,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起案例中,一名网民冒用某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伪造了一份“紧急通知”,声称未来48小时将出现历史罕见的超强降水,要求所有低洼地区居民立即撤离。该虚假通知被大量转发,导致部分群众连夜转移,既影响了正常生活,又浪费了宝贵的应急资源。警方查明真相后,对该网民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这些谣言看似只是网络上的‘恶作剧’,实则危害巨大。”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汛情敏感时期,每一则不实信息都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谣言一旦传播开来,不仅会引发公众恐慌,导致非必要的避险行为,还可能挤占真实的应急通道和资源,甚至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受灾群众错失最佳救援时机。“尤其是在灾害应急响应阶段,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准确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绝不容许任何形式的虚构、夸大和混淆视听。”
事实上,我国法律对于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信息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惩戒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面临刑事处罚。
警方也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当前正值防汛救灾的关键时期,更要自觉维护网络的清朗环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尤其是涉及灾害、险情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要保持理性,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如果发现网络上出现可疑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面对灾情,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才是最重要的,合力让谣言在真相面前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