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利用家长“望子成龙”心理、虚构“内部升学渠道”实施诈骗的案件在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李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教育公平与防范诈骗的警钟。

虚构“关系” 编织升学骗局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张某与李某合谋,利用部分家长希望子女进入重点中小学或名牌高校的急切心理,虚构自己“有门路”“认识教育局领导”“与高校招生办主任关系密切”等身份背景,在社交平台、家长群、甚至线下教育机构中散布信息,声称可以“操作”升学名额。

张某负责对外宣传、招揽客户,李某则冒充“教育局内部人员”或“高校招生办负责人”,两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他们向每位家长收取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运作费”,并口头承诺“办不成全额退款”。然而,所有收取的钱款均被二人用于个人消费、偿还债务及赌博挥霍。

多名家长上当 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据了解,先后有十余名家长落入陷阱,涉及四所重点小学、两所重点初中以及一所知名高校的“保录取”名额。其中,一位为孩子报考某重点大学的家长,在支付了30万元“运作费”后,多次催促张某和李某询问进展,对方均以“正在疏通”“领导出差”“需要再等一等”等理由搪塞。直到高校录取工作结束,该家长才发现自己孩子根本没有被录取,于是报警。

警方经侦查,迅速将张某、李某抓获归案。经查,二人共骗取资金合计人民币150余万元。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被挥霍殆尽,仅追回少量财物。

法院审理:构成诈骗罪 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严重扰乱了教育公平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依法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二人共同退赔各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升学无捷径 谨防“关系”陷阱

本案主审法官在宣判后表示,每到升学季,总有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焦虑心态实施诈骗。常见套路包括:谎称有“内部指标”“特批名额”;伪造录取通知书;以“赞助费”“活动费”名义索要钱财等。法官提醒广大家长,国家教育招生政策公开透明,所有正规升学渠道均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操作”。家长应当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招生信息,切勿轻信他人“有关系”“有门路”的承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

专家观点:加强监管 打击“升学诈骗”产业链

教育界人士指出,此类诈骗案件频发,暴露出部分家长对教育公平的认知不足,也反映出监管存在的漏洞。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招生信息的公开和宣传力度,同时加大对涉及升学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此外,学校和教育机构也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攀关系”乱象进行诈骗。家长们更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性看待升学问题,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目前,案件判决已经生效。这起案件再次警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升学更无捷径可走。唯有脚踏实地、诚信守法,才能让孩子拥有健康、公平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