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了酒,想着车子有智能驾驶功能,就让它自己开吧,我眯一会儿。”这是被告人张某在法庭上的辩解。正是这个“想当然”的念头,酿成了一起令人后怕的连环追尾事故。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张某因醉酒后在连霍高速公路上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并睡着,导致车辆在行车道上停车,引发多车连环追尾,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给那些对“自动驾驶”功能过度信任的驾驶者敲响了警钟。

醉驾开启“智驾”,高速路上酣然入睡

今年3月的一个夜晚,张某与朋友聚餐,席间饮用了大量白酒。散席后,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张某却认为自己的新能源车配备了“智能驾驶”功能,“车子能自己判断路况、自动跟车和刹车,应该没问题”。

抱持着这种荒唐的想法,张某启动了车辆,并从郑州北服务区驶入连霍高速公路。据张某事后交代,进入高速主路后,他随即开启了车辆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将座椅放倒,闭上眼睛进入了睡眠状态。

然而,所谓的“智能驾驶”在复杂的高速路况下不堪一击。凌晨时分,当车辆行驶至连霍高速某路段时,因前方道路出现小范围拥堵,张某的车辆并未像他设想的那样自动减速或变道通行,反而在行车道上直接停驶。此时,后方的正常行驶车辆因无法预判前方静止的障碍物,接连撞了上来。

连环追尾,现场险象环生

事故发生后,高速交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事故共涉及五辆汽车,其中张某的车辆被追尾后受损严重,紧随其后的两辆车也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重伤。

交警到达现场时,张某仍处于醉酒昏睡状态,对事故发生浑然不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2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随后的血液检测进一步确认了其醉酒驾驶的事实。

“他的车就在行车道上停着,我们后面根本来不及反应。”被追尾的车主李某心有余悸。他表示,当时自己的车速接近100公里每小时,发现前方静止车辆时已来不及完全刹停。“这就是在高速公路上埋了一颗定时炸弹。”

法院认定:危险驾驶罪成立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并因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睡着导致车辆停止,引发多车连环追尾,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院同时指出,张某的行为虽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但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受损车主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智能驾驶”不是“自动驾驶”

“不少消费者对车企宣传的‘智能驾驶’存在严重误解。”本案承办法官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属于L2级,即驾驶辅助系统,远未达到完全自动驾驶的级别。这意味着,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驾驶者都必须保持对车辆的全程监控和干预能力。

“醉酒状态下,驾驶者根本无法履行监控义务,一旦辅助驾驶系统失效或遇到复杂路况,后果不堪设想。”法官强调,饮酒后无论是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均构成醉驾,且醉酒状态下依赖辅助驾驶系统,更是危险加倍。

专家警示:警惕“科技遮羞布”下的侥幸心理

交通安全专家指出,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的提升,部分驾驶者对辅助驾驶功能产生了过度依赖,甚至出现了“喝酒后让车自己开”的危险观念,这种“科技遮羞布”下的侥幸心理极其危险。

事实上,李彦宏曾公开表示,完全的无人驾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专家呼吁广大驾驶员,切莫将生命系于尚未成熟的技术之上,更不要试图用“智能驾驶”作为酒驾的借口。任何时候,手握方向盘的始终应是清醒的自己。

目前,张某已失去工作并被纳入失信名单。一场酒后酣睡,换来的却是三个月的铁窗生活和终生的案底。这起案件,再次给每一位驾驶者以深刻警醒:敬畏法律,珍爱生命,才能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