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场上,一次意外碰撞导致两人受伤,本应是被撞者受伤卧床一月,肇事者却反咬一口,向被撞者索赔30万元。这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近日由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件回顾:雪道“逆行”引发碰撞
2023年12月中旬,正值滑雪旺季,32岁的程序员李某与朋友前往北京某滑雪场滑雪。李某作为中级雪道爱好者,在蓝道上按照正常方向滑行时,突然后方一名滑雪者高速冲来,从侧面猛烈撞击李某。巨大的冲击力使李某当场摔倒,左腿剧痛无法站立。
经医院诊断,李某左胫骨平台骨折、半月板撕裂、多处软组织损伤,需住院手术治疗,术后卧床休养近一个月。事后调查显示,肇事者张某(45岁,男性)当时正从雪道一侧的“野雪区”斜插进入主雪道,属于逆向滑行,且速度过快,未注意前方情况。
奇异转折:未追责反被告
事故发生后,李某出于“都是滑雪爱好者”的考虑,没有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约8万元。但令李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个月后他竟收到了法院传票——张某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万元。
张某的起诉理由令人瞠目:他声称自己“正常滑行”中被李某“突然变道”撞倒,导致自己左肩关节脱位、韧带撕裂,治疗花费近5万元,且因伤失业,精神受到重创。张某还提供了现场视频片段(仅截取了自己摔倒后的部分),以及医生的诊断证明。
法院审理:还原真相
北京某区法院受理此案后,调取了滑雪场的完整监控录像。视频清晰显示:张某从雪道外侧高速斜插进入主雪道,其滑行方向与主雪道滑行方向呈约60度夹角,且未观察后方和侧方情况。李某则一直在正常滑行轨迹上,没有突然变道动作。
法院还查明,事故发生后滑雪场工作人员曾当场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并记录在案。张某的所谓“证据”存在断章取义。此外,李某虽然未起诉,但在答辩中提交了自己受伤治疗的完整病历、医疗费单据、请假证明等。
判决结果:驳回索赔并训诫
2024年3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张某承担。判决书指出,张某在滑雪活动中违反《中国滑雪场所管理规范》中“后方滑雪者应避让前方滑雪者”“禁止逆向滑行”等基本安全规则,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更令人关注的是,法官在判决书中对张某进行了训诫:“原告在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导致他人受伤后,非但不主动承担责任,反而恶意提起诉讼,企图转嫁损失,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本院对此行为予以严厉谴责。”
专家解读:滑雪安全不容忽视
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康复专家王教授指出,滑雪作为高风险运动,参与者必须遵守“雪道交通规则”:前方滑雪者拥有优先权,后方滑雪者必须保持足够距离和可控速度;严禁在雪道中逆向滑行或突然变向。
本案主审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院倡导“谁过错谁担责”的基本原则,坚决不支持“受伤有理”“恶人先告状”的错误观念。同时提醒广大滑雪爱好者,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固定证据,理性维权,而非滥用诉权。
目前,李某的伤情虽已基本恢复,但留下了左膝关节活动受限的后遗症,可能影响今后的运动能力。“好心没好报”的遭遇让他对滑雪这项运动心有余悸。而张某的恶意索赔行为,也成了滑雪圈内广为流传的反面教材。
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还了李某一个公道,更为滑雪场上的“谁对谁错”划出了清晰的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