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低息引流、隐性收费的展业方式不再可行
距离8月1日仅剩两周,备受市场关注的《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下称“个贷新规”)将正式落地实施。与旧规相比,新规最核心的变化在于首次对银行个人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划定了明确上限,并要求金融机构在合同中完整披露全部费用构成。业内专家指出,这意味着过去通过低息广告获客、再以各类隐性收费弥补收益的“两段式”经营模式将彻底失去生存空间。
综合融资成本“全口径”亮相
根据金融监管部门此前发布的实施细则,自8月1日起,银行向个人发放的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产品,必须向借款人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其口径涵盖贷款利息、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资金监管费等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支出,且上限不得突破监管规定的年化利率红线。
“过去部分银行宣传时只展示名义利率,比如‘日息万分之二’,听起来很低,但加上担保费、账户管理费、提前还款违约金后,实际年化成本往往翻倍。”某股份行零售信贷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新规实施后,所有费用必须折算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并在借款合同中显著列出,“玩文字游戏的空间被堵死了”。
低息引流模式遭釜底抽薪
长期以来,部分银行与助贷机构合作,线上渠道投放“3.2%起”“0手续费”等吸睛广告,待客户进入申请流程后,再通过捆绑销售保险、收取“信息咨询服务费”等方式拉高实际成本。由于费用发生在放款后或分散在不同主体,借款人难以在事前感知真实负担,由此引发的投诉居高不下。
新规明确,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成本转嫁给借款人,也不得与合作机构通过协议安排规避综合融资成本上限。这意味着,银行若想维持低名义利率,就必须自行压缩利润或优化运营成本,而非暗中向借款人“抽血”。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新规的本质是推动价格透明化,“过去那种‘前端引流靠低息、后端盈利靠收费’的畸形模式,在新规框架下既不合规、也不经济。银行必须重新审视定价模型,把综合成本一次算清。”
中小银行与助贷机构面临转型压力
此次调整的影响面不止于大型银行。对于依赖互联网平台获客、以高定价覆盖高风险的中小银行及消费金融合作方而言,综合成本上限直接压缩了风险溢价空间。某助贷机构产品负责人坦言,此前部分产品的资金成本、坏账成本、导流费用相加后,实际年化接近24%的上限,若再叠加隐性费用则容易“破线”,“现在必须重新设计产品,要么提高客群资质门槛,要么让利给借款人”。
消费者应关注“一张表”
新规同时要求,银行在借款合同签署前,必须向借款人提供《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告知表》,逐项列明利息、费用、违约金计算方式等关键信息。监管人士提醒,消费者在8月1日之后申请贷款时,应重点核对告知表中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是否与宣传口径一致,对于任何未计入该指标的费用,均有权拒绝支付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业内人士预计,新规落地初期,部分银行将阶段性收缩高风险个人贷款投放,行业整体利率水平有望呈现“名义利率小幅上升、综合成本明显下降”的再平衡。对于借款人而言,贷款将变得更透明,但“便宜”的标准也需从单纯的低利率转向全成本的理性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