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民张先生向媒体反映,自己在通过乐有家房产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时,疑似被中介“吃差价”高达48万元。该事件经报道后迅速引发社会关注,将房产中介行业的收费透明度与诚信问题再次推向舆论风口。针对这一指控,涉事中介机构乐有家于今日凌晨发布官方声明,否认存在“吃差价”行为,称系客户对交易流程理解有误,并承诺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客户指控:合同价与真实成交价相差48万

据张先生讲述,今年3月,他通过乐有家房产中介看中了深圳市南山区一套总价约700万元的二手房。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显示,卖方实际到手价格为652万元,而张先生支付的总价款为700万元,其中48万元的差额被标注为“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费”。张先生表示,自己起初并未起疑,但在后续办理贷款和过户手续时,偶然从卖方处得知,卖方实际仅收到652万元,并未承担任何中介费用。张先生立刻意识到,这48万元被中介以“服务费”名义装入自己口袋,而合同约定的1%中介费率(约7万元)早已单独支付。

“中介不仅收了我们的中介费,还通过压低卖方报价、抬高买方成交价的方式,私下赚取差价。这48万元根本不是正常的服务费,而是‘吃差价’。”张先生愤慨地说。他提供的银行流水和合同复印件显示,卖方收款账户确实为652万元,而张先生转账总额为700万元,中间差额流向了一个名为“深圳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公司”的账户。

乐有家回应:系正常“服务包”费用,不存在差价

针对张先生的指控,乐有家总部品牌部负责人今日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经核查,该笔交易中并不存在“吃差价”行为。负责人解释,48万元实为张先生自愿选择的“尊享服务包”费用,包括税费代办、贷款协助、产权调查、法律咨询等增值服务,且已明确写入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我们的收费标准完全透明,合同中有单独条款列明服务项目及金额。客户在签约前已阅读并同意,现在的指控是对合同条款的误读。”该负责人还表示,乐有家愿意配合住建部门及市场监管机构进行核查,并已主动将相关证据提交给行业协会。同时,乐有家强调,公司内部有严格规定禁止经纪人赚取差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不过,当记者追问“尊享服务包”是否在签约前明确告知客户不同于基础中介费,以及为何卖方完全不知情时,负责人未直接回答,仅表示“所有流程符合规范”。

行业观察:中介“吃差价”顽疾为何屡禁不止?

事实上,房产中介“吃差价”并非新鲜事。早在2016年,住建部就曾发文严禁中介机构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但现实中,部分中介通过“阴阳合同”“资金监管漏洞”或“捆绑服务包”等方式,变相获取超额利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磊分析认为,判断是否构成“吃差价”的关键在于:中介是否向买卖双方充分披露了交易价格及费用构成。若中介以隐瞒真实成交价的方式,在买卖双方之间制造信息差并获利,则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合同法》中关于诚信原则的规定。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务必仔细核对总价、净价、中介服务费、代办费等各项明细,并要求中介出具书面费用清单。

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待加强

目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表示将介入调查此事。与此同时,多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分享类似经历,呼吁加强对房产中介行业的监管,推动“阳光交易”。业内人士指出,要根治“吃差价”问题,一方面需要中介机构建立更加透明的收费机制,另一方面也需要买卖双方提高警惕,坚持“三方见面、价格透明”的原则,避免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利。

截至发稿前,乐有家方面表示,若最终调查认定存在违规,公司将先行垫付退款,并对涉事门店及经纪人进行处分。张先生则称,已委托律师收集证据,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事件后续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