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利用电商平台“仅退款”机制恶意套取商品、再行倒卖牟利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安徽一名买家在网络平台多次购买榴莲后,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仅退款”不退货,随后将榴莲转手销售,导致多名外地果商损失惨重。目前,多地果商已联合赴当地维权,警方已对此刑事立案侦查。

事件经过:反复“薅羊毛”终酿大案

据受害者果商代表介绍,今年6月以来,一名自称“张某”的安徽买家在多个生鲜电商店铺内频繁下单购买整箱泰国金枕头榴莲,每箱价格在300元至600元不等。收货后,张某以“榴莲发霉”“有虫眼”“重量不足”等理由,通过平台“仅退款”流程申请全额退款,并上传模糊照片作为“证据”。由于平台规则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商家往往在举证困难的情况下被迫同意退款。

然而,令果商震惊的是,张某退款成功后并未销毁或退回榴莲,而是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微信群等渠道以低于市场价30%至50%的价格公然倒卖。部分榴莲甚至被重新包装后流入实体水果店。据初步统计,张某在三个月内累计操作超过50单,涉案金额达6万余元,涉及浙江、广东、海南、山东等地的十余家果商。

果商维权:辗转千里,联合举报

损失最为惨重的海南果商陈先生表示,自己先后被退款7单,损失约3000元。“我们做水果生意本就利润微薄,一箱榴莲从产地到仓库,冷链运输、损耗成本都不小。这种恶意退款加倒卖的行为,等于直接抢钱。”陈先生说,发现异常后,他联系了其他受害商家,发现买家收货地址均为安徽省某市同一小区,于是决定联合维权。

9月初,来自海南、广东、山东等地的6名果商代表辗转千里,抵达安徽当地,向辖区派出所报案。他们提供了完整的订单记录、退款截图、聊天记录以及二手平台倒卖证据。警方初步调查后发现,张某的账号存在明显异常操作,且其上传的“坏果照片”经鉴定系网络盗图,与实际货物无关。

警方行动:以涉嫌诈骗罪刑事立案

9月20日,当地警方正式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立案侦查。据了解,张某已被传唤到案,其名下用于倒卖的微信账号、支付宝账户被依法冻结。审讯中,张某供述自己偶然发现“仅退款”机制漏洞后,便陆续操作,将骗得的榴莲低价卖给附近水果店和熟人,非法获利近4万元。

办案民警表示,该案的核心在于张某“利用平台规则虚构事实,骗取商家财物,并实际占有、处分货物”,其行为已超出一般消费纠纷范畴,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专家观点:平台规则亟待完善

针对此案,电商法律专家指出,“仅退款”初衷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降低维权成本,但近年来被恶意利用的情况屡见不鲜。部分平台审核机制过于宽松,仅凭买家单方陈述和模糊照片即可通过退款,导致商家投诉无门。此前,全国多地已出现类似“仅退款”骗局,涉及服装、小家电、生鲜等多个品类。

专家建议,平台应强化技术审核,引入大数据风控模型,对高频退款、同一地址重复下单等行为进行预警。同时,对于生鲜等特殊商品,可要求买家提供开箱视频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平衡买卖双方权益。商家也应在发货环节做好证据留存,如称重录像、物流凭证等,以便维权。

后续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多名果商表示,虽然追回部分损失,但更希望此案能成为警示,遏制利用“仅退款”恶意牟利的歪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已介入,约谈相关电商平台区域负责人,督促其完善内部风控。

这起“榴莲骗局”看似荒诞,实则折射出互联网消费生态中诚信缺失与规则漏洞的双重困境。如何让“仅退款”回归保障初心,而非成为牟利工具,仍是行业需要深思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