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并不意味着责任的终结。在财务造假案尘埃落定之后,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的利剑正逐步落下。据财新近日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为老三板公司,代码400126,简称“R东方通1”)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70后”曲涛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间已持续约半月左右。截至目前,东方通并未就此事发布任何正式公告。
事件背景:从退市到刑事追责
东方通财务造假案曾是资本市场的标志性案件之一。该公司因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超3亿元,于2021年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随后被强制退市,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老三板)挂牌交易。然而,退市并未成为事件的终点。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仅面临巨额行政罚款,更可能触发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机制。
此次曲涛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刑事追责阶段。公开资料显示,曲涛出生于1970年,自2019年起担任东方通董事长,并于2020年起兼任总经理,是公司财务造假期间的核心管理层成员。知情人士透露,曲涛被带走调查与东方通财务造假案直接相关,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等罪名。
法律视角:刑事追责的升级逻辑
根据《刑法》第161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财务造假退市后,监管层并未‘一退了之’,而是启动立体化追责。”北京某资深证券律师表示,行政处罚只是第一步,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的叠加效应,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尤其是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追责,往往能有效遏制“造假上市、退市了事”的侥幸心理。
民事索赔持续推进
与此同时,受损投资者的民事索赔程序也在同步推进。据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统计,自东方通退市以来,已有超过千名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诉讼,索赔金额累计超过数亿元。由于曲涛作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是虚假陈述的直接责任人,其被刑事调查也将对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产生重要影响——刑事判决中的事实认定,可直接作为民事赔偿案件中的证据使用,降低投资者的举证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通并未就曲涛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事进行公开披露,这引发了市场对于信息披露合规性的质疑。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属于重大事件,应当立即披露。而东方通目前处于老三板挂牌状态,虽然信息披露要求较主板有所简化,但重大事件仍需依法公告。
监管风向:零容忍下的治本之策
东方通案绝非个案。近年来,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均呈现“退市不褪责”的特点,涉事高管相继被追究刑事责任,投资者赔偿机制日益完善。证监会多次强调,将坚持“零容忍”方针,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完善行政执法、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业内分析认为,东方通案刑事追责的升级,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退市绝非违法者的“免罪金牌”。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其高级管理人员,一旦触碰财务造假的红线,都将面临行政、民事、刑事的全方位追责。这不仅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秩序,也能从根本上净化市场生态,让“造假者”无处遁形。
截至发稿,东方通方面未对曲涛被刑事调查一事作出回应。案件后续发展,仍需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通报。而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东方通案再次警示:投资决策需谨慎,退市股的风险远不止于股价归零,背后可能隐匿着深不可测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