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添殊荣——宁夏2名个人3个集体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近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表彰了近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2名个人和3个集体获此全国性荣誉,分别来自基层社区、教育领域、产业一线和乡村振兴前沿,展现了宁夏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生动实践。
此次受表彰的2名个人分别是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中心小学教师马晓燕和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建设社区党委书记王建国。马晓燕扎根乡村教育20余年,坚持用双语教学促进各民族学生交流融合,她创办的“民族团结课堂”累计覆盖3000余名学生,让各族孩子从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王建国则创新推行“党建+民族团结”工作模式,在社区打造“邻里一家亲”服务平台,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300余件,成为社区居民信赖的“贴心人”。
3个受表彰的集体分别为: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八一社区居委会、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中卫市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八一社区居委会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设立“石榴籽议事厅”,引导回族、汉族、满族等10余个民族的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以上。金积镇人民政府依托奶牛养殖、枸杞种植等特色产业,带动各族群众联合成立合作社26家,实现户均年增收1.2万元,走出一条“产业兴、民族亲”的共富路。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则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必修课,组织各族师生开展“结对认亲”活动,连续五年保持零民族纠纷,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成为培养民族团结火种的摇篮。
宁夏是民族地区,多年来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本次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是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缩影。他们当中,有扎根基层的教师、社区工作者,有推动产业发展的乡镇政府,有培育时代新人的学校。他们的故事,正是宁夏各族儿女守望相助、携手奋进的真实写照。
自治区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全国表彰是对宁夏民族团结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全区将以受表彰的模范为榜样,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塞上大地常开长盛。
据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本次共表彰模范集体352个、模范个人368名。宁夏2名个人和3个集体的获奖,不仅为全区树立了标杆,更激励着各族干部群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征程上同心同德、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