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情感纠纷帖子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发帖男子自称在与女友恋爱期间,发现对方竟“瞒着自己与他人登记结婚”,并在后续维权中遭遇种种波折。该帖迅速登上热搜,阅读量突破数亿。截至发稿前,当事人已更新后续动态,称已委托律师启动法律程序,而女方则辩称“只是为帮朋友一个忙”。事件真相迷雾重重,法律与情感的边界再度成为公众讨论焦点。
事件回顾:一条朋友圈暴露“已婚”真相
据原帖描述,男子王某(化名)与女友李某(化名)交往近两年,感情稳定,已计划见家长。今年3月,王某无意间在李某手机中发现一张结婚登记照——合影中的男方却是李某的同事张某。王某随即调取民政局婚姻登记信息,发现李某与张某于半年前登记结婚,而当时两人正处于热恋期。
王某质问李某,对方起初沉默,后称“张某遇到了经济困难,需要以结婚名义为其办理贷款,只是走个形式,没有感情义务”。王某无法接受,提出分手,并要求李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李某拒绝,称“登记是双方自愿,且自己并未与张某共同生活,不构成过错”。
后续:男方已起诉,女方称“法律上没有背叛”
在最新更新的帖子中,王某表示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李某侵犯其人格权,并要求撤销李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因涉嫌虚假婚姻),同时索赔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万元。王某还晒出法院受理通知书,显示案由为“婚姻家庭纠纷”。
然而李某通过另一社交平台发声反驳,称“我只是在法律上帮了朋友一个忙,恋爱是恋爱,结婚证是结婚证,两者不冲突”。她坚称自己在恋爱中并未“出轨”,因为“身体和感情都忠于王某”,并指责王某“控制欲太强,把一张纸看得比两年感情还重”。
更让事件复杂化的是,张某也出面接受采访,承认与李某系“假结婚”,但表示“当时双方都清楚,也签了协议,只是没想到会闹这么大”。他还称,贷款已经办下来,并且已经还清,“现在随时可以离婚”。
律师解读:法律上“假结婚”不假,配偶权已生效
针对该事件,多位法律人士在媒体采访中发表了看法。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周敏指出,我国法律不承认“假结婚”的概念,只要双方自愿到民政局登记,婚姻关系即告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双方私下签有“假结婚协议”,该协议因违反婚姻的强制性规定,也应认定为无效。
“李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李某在法律上已成为他人的配偶,而她与王某继续保持恋爱关系,虽不构成重婚罪,但王某的‘配偶权’期待显然受到侵害。”周敏表示,王某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有一定法律依据,但需证明李某存在过错且造成严重后果,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支持的概率并不高。
另一名律师陈建国则提醒,若李某和张某以虚假结婚为目的骗取贷款,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即便不构成犯罪,民政局也可能依申请撤销登记。但撤销登记需要证明存在胁迫或欺骗,而“自愿的虚假婚姻”并不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只能通过离婚程序解除。
网友热议:同情男方者居多,也有人质疑“恋爱不是婚姻”
该话题下,评论超过十万条。多数网友对王某表示同情,认为“恋爱期间隐瞒已婚事实是重大欺骗,信任已经崩塌”。一位网友留言:“就算没有同居,婚姻登记本身就是一道红线,任何解释都苍白。”还有人评论:“假结婚也是结婚,法律上你就是已婚人士,凭什么要求别人接受?”
但也有部分网友持不同意见,认为“恋爱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结婚自由包含选择登记对象的自由”,并指出“如果王某无法接受,可以分手,但索赔5万显得略过激”。更有网友挖出细节称,李某与张某的“假结婚”发生在王某频繁出差、“冷落女友”的时期,暗示事件背后另有隐情。
专家观点:情感诚信需要法律之外的社会共识
社会心理学专家、复旦大学副教授刘晴认为,这一事件折射出当下部分年轻人对婚姻制度的工具化倾向。“有人把结婚证当成办事的‘通行证’,却忽略了它承载的法律身份、亲情联结与社会公示功能。”她指出,恋爱中的信任不仅仅建立在情感忠诚上,也建立在重大信息的透明上,“背着你结个婚”这种说法本身就带有极强的戏剧冲突,而现实中的伤害往往更加琐碎而持久。
目前,王某已申请法院调取李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材料,并要求其说明借贷资金流向。案件预计将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本刊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本文为客观报道,涉及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不构成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