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慢性病及长期用药患者的用药管理,切实保障用药安全与连续性,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这一举措被视为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聚焦慢性病管理痛点 连续用药需制度护航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慢性病患病率持续上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需长期用药的疾病患者数量庞大。据相关统计,我国慢性病患者已超过4亿人,其中相当比例的患者需要终身或长期服药。然而,在实际就医过程中,部分患者因基层药品种类不全、处方流转不畅、复诊间隔过短等原因,不得不频繁往返大医院开药,不仅增加个人负担,也挤占了优质医疗资源。此外,用药中断导致的病情反复、耐药性增强等问题,进一步加重了医疗系统的压力。
国家卫健委此次发布的《通知》,正是针对上述痛点提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通知》明确,要依托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长期处方,原则上最长处方用量可延长至12周。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区域内统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用药衔接,确保“下得去、用得上”。在信息互联互通方面,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快区域处方流转平台建设,实现患者用药信息的跨机构共享,为连续用药提供数据支撑。
多方协同 强化安全监管
在放宽长期处方限制的同时,《通知》也对用药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国家卫健委强调,医疗机构在推行长期处方时,必须严格评估患者病情稳定性,对于需要调整用药方案或存在不良反应风险的高危人群,仍需按常规频次复诊。此外,基层医务人员需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和健康随访,记录用药依从性及病情变化,及时识别并处置潜在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政策特别提出要发挥药师在用药管理中的作用。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配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药师,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用药重整、处方审核等服务。对存在多重用药、高龄、肝肾功能不全等特殊情况的患者,应实施精准用药评估,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在保障药品供应方面,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完善药品配送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承接医院处方外配,鼓励“互联网+医药”模式,为行动不便的居民提供药品配送上门服务。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药、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维护良好的医药市场秩序。
专家解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是关键
中国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建国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连续用药管理并非简单地延长处方周期,而是要通过制度设计,将慢病管理的重心真正下沉到基层。”他认为,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提升基层医生的诊疗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确保他们有能力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用药调整。“只有家庭医生‘接得住’,大医院‘放得开’,患者‘信得过’,连续用药管理才能落到实处。”
北京市朝阳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王丽表示,该中心已开始试行长期处方服务。“多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病情稳定,一次开三个月的药,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我们也发现,部分患者缺乏自我管理意识,存在自行增减药量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健康教育和定期随访,确保用药安全。”
展望:助力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业内普遍认为,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是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国家层面已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包括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等,为连续用药创造了良好环境。此次《通知》的落地,有望进一步打通基层医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持续、有效、安全的用药保障。
国家卫健委最后强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督导评估,确保政策惠及广大居民。预计到2025年底,全国将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居民连续用药管理体系,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