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张晓明)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简称“国家防减救灾委”)于24日针对辽宁省等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由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指导协调地方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入汛以来,我国东北地区降雨频繁,尤其是8月中旬以来,辽宁省遭遇历史罕见的持续强降雨天气。据气象部门监测,8月18日至23日,辽宁中东部地区累计降雨量普遍超过200毫米,局部地区达400毫米以上,葫芦岛、锦州、朝阳等地出现特大暴雨,多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引发城市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部分乡镇交通、通信、电力中断。
截至8月24日10时初步统计,此次强降雨已造成辽宁省11个市、42个县(市、区)约147万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群众16.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2.3万公顷,其中绝收约1.8万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超过3400间,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灾情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面对严峻汛情,国家防减救灾委迅速启动四级响应机制。应急管理部按照响应规程,第一时间向辽宁省调拨中央救灾物资:包括帐篷1.5万顶、折叠床4万张、棉被6万床、家庭应急包1万个,以及用于应急照明、排水等设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调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共2300余人、各类救援车辆和舟艇520余台(艘)前置灾区,参与人员搜救、险情处置和排涝作业。
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防办迅速启动省级一级防汛应急响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赴重灾县区一线督导。截至目前,全省已出动救援力量1.2万余人次,投入排水泵车、冲锋舟、直升机等装备,成功营救被困群众3200余人,通过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受灾群众12万人,设置集中安置点278个,发放米面油、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并派出医疗防疫队进驻安置点,开展环境消杀和疾病防控,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是应对自然灾害中较低级别的国家层面响应,通常适用于因灾死亡30人以下或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下等情形。启动该响应后,国家层面将统筹资源协调支持,但仍以省级地方为主体开展救灾。专家指出,此次辽宁暴雨强度大、覆盖广,虽未达到启动更高级别响应的阈值,但四级响应的及时启动,为地方提供了重要的物资和力量支援,有利于抢抓黄金救援期,防范因灾返贫致贫。
据气象预报,未来一周辽宁部分地区仍有阵雨或雷阵雨,土壤含水量饱和,次生灾害风险较高。国家防减救灾委工作组将重点督促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初步规划、受灾群众过冬安置准备、损毁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中央财政救灾资金尽快到位。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根据灾情变化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各项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已组织抢通中断公路32处,通信部门应急保障基站385个,电力部门恢复约9万户居民供电。当地政府部门提醒,撤离群众在警报解除前切勿擅自返回危险区域,注意防范地质灾害滞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