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进入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意见》明确指出,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系统治理、绿色发展的原则,旨在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意见》围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核心环节,提出了一系列系统性、创新性的制度安排。首先,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方面,《意见》强调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和边界。重点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全覆盖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一张图”。同时,要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探索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管理职责,并依法保障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利用监管方面,《意见》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要求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将各类自然资源纳入统一的用途管制框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同时,要创新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和市场配置机制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因保护自然资源而发展受限的区域给予合理补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三,在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意见》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出要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推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资源资产的违法行为。同时,鼓励地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试点,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有效模式。

第四,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考核问责方面,《意见》要求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监督体系。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管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造成自然资源资产严重破坏的,终身追究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自然资源资产动态监测和监管能力。

《意见》的发布,是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它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核心问题,为自然资源领域的改革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行动指南。外界分析认为,《意见》将有力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的集约节约利用和有效保护,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意见》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