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个人贷款利率上限 六大银行发布公示
近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相继在官网及营业网点发布《关于个人贷款利率上限的公示》,就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主要零售贷款产品的利率上限向社会公众明示,并承诺严格执行。此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被视为国有大行优化利率定价、提升金融服务透明度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悉,此次公示以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明确了不同品种个人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具体来看,各银行普遍将一年期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上限设定为“最近一期1年期LPR加150个基点”以内,三年期及以下个人经营贷款利率上限则控制在“5年期以上LPR加100个基点”以内。部分银行还对抵押类贷款和无抵押信用贷款设置差异化上限区间,但最高年化利率均不超过最新一期LPR加225个基点。以当前LPR水平测算,个人贷款利率上限约为3.45%至6.1%之间,较此前部分市场化产品明显收窄。此外,公示要求各分支机构在办理业务时,须将最终执行利率与公示上限进行明确比对,确保实际利率不超过上限,杜绝“捆绑收费”“变相息费”等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六大行此次集体公示个人贷款利率上限,与金融监管部门持续治理信贷市场秩序密切相关。根据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推动贷款利率下降、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总体要求,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大行需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定价机制,并加强贷款信息披露。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个别中小银行和互联网平台出现“低息诱导、高息放贷”等不规范现象,令金融消费者对“真实利率”产生困惑。作为融资价格“风向标”的六大行此时亮出“利率天花板”,不仅是对监管精神的落实,也具有强烈的市场示范效应。
业内专家认为,六大行发布个人贷款利率上限公示,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国有大行明确利率上限,首先有利于锁定借款人的成本预期,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其次,有助于打破部分非银机构依赖信息不对称获取超额利润的模式,推动信贷市场定价更加透明;再次,也释放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日益深化、信贷价格梯度清晰化的积极信号,有望引导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主动调整定价水平,压缩不合规的中间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公示中的利率上限并非“一刀切”。各银行将根据客户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条件等因素,在利率上限之下执行差异化定价,因此不同客户的最终实际利率可能存在差异。银行人士建议,广大借款人应结合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同时务必关注合同中的年化总成本,并在正规渠道办理业务。
六大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以LPR改革为契机,持续优化信贷结构,主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让利于民。金融监管部门也将持续跟踪各机构执行情况,确保“上限”公示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