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记者 张明远)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今日,公安部、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三部门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总体思路?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中外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原有出境入境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三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总体思路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既要保障中外人员合法有序流动,又要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问:《规定》在便利公民出境入境方面有哪些亮点?

国家移民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重点解决了群众反映突出的“办证难、通关慢”问题。一是简化普通护照换发补发程序,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不再要求回户籍地。二是优化口岸签证政策,对紧急商务、人道救援等情形实行“随到随办”。三是在主要空港口岸增设自助查验通道,符合条件的旅客可实现“15秒快速通关”。此外,《规定》明确,公民出境入境所持证件遗失或损毁的,可在驻外使领馆申办旅行证件,紧急情况可申请一次性入境证明。

问:对外国人入境居留管理作了哪些调整?

外交部负责人指出,《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外国人来华便利度。一是扩大过境免签适用范围,新增部分国家实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并允许跨区域通行。二是对在华工作、学习、探亲等长期居留人员,简化延期和换发手续,可通过网上平台提交材料。三是完善永久居留制度,对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推荐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同时,强化单位或个人邀请外国人的责任申报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可溯。

问: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何强化措施?

公安部负责人强调,放宽便利措施绝不意味着放松管理。《规定》新增了出境入境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人员,依法不予签发证件或限制出境入境。同时,加强边境地区管理,明确非法出入境、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的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出售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并纳入信用记录。此外,三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证件签发、口岸查验、停留居留等全链条动态管理。

问:如何保障《规定》顺利实施?

国家移民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同步修订相关配套规章和操作细则,开展全国移民管理系统业务培训,确保一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规范执行。同时,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口岸”建设,提升查验效率和精准度。外交部负责人补充说,各驻外使领馆将优化证件办理流程,公布申请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并为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三部门负责人最后表示,将以《规定》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出境入境管理服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