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社保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王燕)为深入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制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社会保险业务协同规范(征求意见稿)》两项行业标准,并在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本次征求意见的两项标准,聚焦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的关键环节和共性需求。其中,《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规范》拟明确个人权益记录的数据采集、存储、归集、查询、使用以及安全保护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向参保人员提供个人权益记录线上查询、下载、验证等服务;同时严格限定内部访问权限,对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数据操作实行全程留痕,强化防篡改、防泄露技术措施,切实保障参保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社会保险业务协同规范》则着力破解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作难题。该标准拟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以及社保与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间业务协同的接口规范、数据格式和办理流程。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待遇资格认证等高频事项,应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一次申请、协同办理”,避免参保群众重复提交材料。同时,标准还明确了协同过程中的异议处理机制和时限要求,以提升社保经办整体效能。

两项标准均属于基础性、通用性行业标准,适用覆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业务。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征求意见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重要举措,旨在以标准化手段促进社保服务均等化、智能化,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实现更多社保事项“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提供有力支撑。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社保参保规模已超过14亿人次,经办业务量巨大。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和跨机构业务协同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地方各自探索,存在标准不一、接口不兼容等问题。制定全国统一标准,有利于打破信息壁垒、减少重复建设,既提升管理精度,也让参保人办事更加便捷。专家同时建议,标准正式实施后应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培训,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以适应政策变化和技术升级。

记者从人社部了解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部门户网站首页“征求意见”栏目提交意见建议。起草单位将认真汇总研究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按程序报批后发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经办领域标准化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也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夯实了技术底座。